项目编号:JS2016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成县看守所监区改造工程,已由文发改基[2015]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文成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文成县看守所,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198万元。招标范围:对看守所监区、提审室、部分业务用房等进行装修,面积3500平方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为准,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相符的地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因本工程的特殊保密性,发招标公告时只发工程量清单,不发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 9月 1日开始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czbtb.com)上的招标公告内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含制作电子标书技术服务费),在投标文件递交同时缴纳费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 13 日 15 时 00分,地点为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西门街50号)。
5.2开标截止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提供核对)及复印件、交易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注:参加投标人员(出入开标场地)应当是交易证件上的本人或出具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费起始-至今,缴纳期限不少于3个月)一致的人员。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仅供于递交标书时,核对人员身份,标文中另有要求应当另行提供)。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czbtb.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文成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文成到大峃镇樟台社区 地 址:文成县大峃镇金茂花苑1-2301
联 系 人: 朱所长 联 系 人: 李丹
电 话: 13868698776(698776) 电 话:18969705105(680842)
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1日
相关下载文件 | 发布时间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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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终稿).doc | 2016-09-01 15:23:10 | 文件下载 |
电子工程量清单及商务标格式(文成县看守所改造装饰工程).rar | 2016-09-01 15:23:10 | 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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